犯罪途中终止犯罪行为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由此可见,犯罪途中终止犯罪行为是犯罪中止。【案例】被告人林某因被害人孙某,曾经向有关部门举报其非法行医一事,产生不满心理。2007年9月4日晚,被告人林某酒后携带火柴和汽油来到被害人孙某居住地,欲对被害人孙某居住的房屋实施放火行为。当被告人林某站在该房屋东侧的简易仓房上,准备向房屋的顶部攀爬时,因踩破仓房的瓦片从简易仓房的顶部跌落下来,被告人遂离开现场。上述事实,被告人在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物证汽油、火柴、被害人孙某的陈述、证人孙某某、梁某某的证言和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据证实。【判决】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因对被害人的举报行为,产生不满心理,遂携带作案工具火柴、汽油,欲对被害人的住宅放火焚烧,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林某犯放火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林某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林某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开始点燃他人住宅的行为,系犯罪预备,对其可以依法减轻处罚。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十二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林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林某未提出上诉,公诉机关也未提出抗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效力。
犯罪预备的终止是犯罪中止吗
犯罪预备的终止不是中止,犯罪预备的终止依然处于犯罪预备阶段。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指的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的行为,而犯罪预备还没进入着手犯罪阶段,两者属于不同概念。
行为犯有犯罪中止吗
行为犯是有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如果行为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就构成犯罪中止。因此,行为犯是存在犯罪中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