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费由男女双方协商约定,由不直接抚养方承担,抚养费该按照不直接抚养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计算。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
1.一次性支付。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若是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在与对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
2.定期支付。这是离婚后常见的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按月或者按季度、按年来支付抚养费。
3.以物折抵。若是经济困难暂无支付能力的,可以选择用其他有价值的物品来冲抵抚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