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复员退伍军人入户介绍信》、《士官退出现役证》或《士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仅限士官)。接收单位出具的注明具体落户地址的接收证明信、录(聘)用合同、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证明(仅限异地安置士官、义务兵)。《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及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接收单位开具的介绍信、退出现役证件、户口本、结婚证和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复印件。军队离退休干部、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和复员干部:退出现役证件、户口本、结婚证和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复印件。集中移交的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退出现役证件、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集中移交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复印件和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复印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非集中移交的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退休士官和供养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证件和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复印件。
【法律依据】: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东省公安厅 关于规范退役军人落户工作的通知》 一、办理程序:退役军人持退出现役证件、部队开具的行政介绍信(集中移交的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还须持《集中移交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退役军人落户介绍信》,凭《退役军人落户介绍信》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家属、子女可一并办理落户。二、相关证明材料: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单位开具的介绍信、退出现役证件、户口本、结婚证和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复印件。军队离退休干部、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和复员干部:退出现役证件、户口本、结婚证和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复印件。集中移交的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退出现役证件、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集中移交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复印件和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复印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非集中移交的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退休士官和供养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证件和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