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虽口头表示要上诉,但未递交上诉状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须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提出上诉状及副本;未在法定上诉期间内递交上诉状的,上诉的口头表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