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如果有真实的借贷债务没有还清,而又发生借条丢失的问题,债权人应该及时与债务人友好协商,要求对方补写张与实际债务金额相符的新借条。如果债务人不予补写的话,债权人要搜集可以证明借贷事实存在的其他证据,比如银行的转账回单、支付宝或微信转账的凭据、借款发生时的证明人、 电话录音等等, 及时向债务人催讨债务。如多次催讨无效的时候,必须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