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证明,视情况如下:
1、市外迁户人员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
2、出生入户、随迁入户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3、拟生育第一胎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及生育第一胎人员办理少儿医保的,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4、属流动人员的,在其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开计划生育证明需要带哪些资料
开计划生育证明需要带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未婚的不用;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