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民事欺诈的手段包括以下几种:
1、虚假的质量欺诈,在合同中标明质量条款时做出误解性的不真实表达;
2、虚假商品标识欺诈,具体表现为假冒别人或者虚构个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为预订合同的标的物;
3、虚假的合同主体欺诈,如欺骗世界、伪造证明文件公章、公函与对方签订合同,骗取资金;
4、虚假宣传欺诈,是指当事人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式,对合同标的的的质量、成分、性能等进行误解的欺诈行为;
5、虚假的价格欺诈,指当事人利用虚假或误解的价格条款或条件诱骗对方签订合同,从中获利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