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买房,复婚后房产证上可以加名字。离婚后买房,属于买房者个人财产,买房子拥有所有权和支配权。购房者一人就可以决定,是否给房产证加名字。往房产证上加名这一行为,属于赠与行为。如果加的是妻子的名字,该房产因加名行为,转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加的是小孩的名字,则购房者与小孩形成共有关系,该房屋依旧属于购房者一方的婚前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