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脏款派出所有权利收吗
可以的。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查获的下列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收缴:
(一)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
(二)赌具和赌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器具;
(四)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票证、印章等;
(五)倒卖的有价票证;
(六)直接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
(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收缴的非法财物。
违法所得的财物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没收。
多名违法行为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无法分清所有人的,作为共同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予以处理。
赌资包括三种形式的款物,即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除此之外的款物,例如行为人随身携带的尚未用作赌注或者换取筹码的现金、财物、信用卡内的其他资金等,则不能视为赌资。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一条
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二、退赃款是在公安局退吗?
可以退到公安局,也可以退到正在办案的司法机关,退赃款即赃款退还,一般指犯罪分子将其在犯罪过程中的非法所得的所有赃款或者赃物退还给被害人或者相关被害单位以及依法上交给有关司法机关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了,对于犯罪分子通过违法行为或者手段获得的一切财物,应当即使向当事人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被害者或者相关单位的合法财产,法院应责令其立即返还,而对于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一切违禁品或者他本人为了实施犯罪行为所准备的本人财物,法院进行没收,并且将这些没收的所有财物都需登记入册上缴国库,任何私人及机构都不可擅自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