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负的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财产不够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对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欠下的共同债务,离婚时协议中约定由夫妻一方个人偿还,显然是一种恶意串通,借离婚逃避债务的行为。
恶意串通,借离婚逃避债务,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是无效的。
我国《民法典》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法典》也规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