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恶意串通逃避债务最常见的就是通过离婚的方式,将所有的财产给其中一方,而债务则归另一方。等到债权人上门要债的时候,就以自己已经离婚,并且没有任何财产为借口,从而不还债。但对于债权人而言,若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即使夫妻离婚了约定债务由其中一方承担,但这样的约定也是不能对抗债权人的。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向另一方追债,要求其实际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一、离婚后婚前债务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的,对于婚前债务,在正常情况下,是由个人偿还的。夫妻离婚的,一方的婚前债务,应当由个人偿还的,另一方没有偿还义务,但债权人证明该婚前债务是因婚后生活所欠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可以由双方协议清偿,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偿还其债务。
二、离婚可以把债务要求离掉吗
不能。
以离婚方式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一方所有而债务归另一方承担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的逃债方式,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虽然在离婚时双方可以约定如何清偿债务,但这种清偿不得对抗合法债权。离婚时,当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的债务时,不管夫妻双方的内部约定如何,夫妻双方都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
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对共同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全部清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
法院可对夫妻共有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的控制性措施,夫妻双方再通过协议分割、析产诉讼或申请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方式,确认被执行人享有的财产份额以供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