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宪法的规定什么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高军事领导机构,简称(中共)中央军委。其主要职能是:直接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其组成人员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决定。
党的中央军委由主席、副主席、委员组成,实行主席负责制。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党组织,根据中央委员会的指示进行工作。
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加强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切实保证人民解放军有效履行新时代军队使命任务,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在巩固国防、保卫祖国和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席,
副主席若干人,
委员若干人。
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