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下的,按照不超过百分之一点二的比例收取;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不超过百分之一;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不超过百分之零点八;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部分不超过百分之零点五;一千万元以上部分不超过百分之零点一。根据《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公证处为申请人提供公证服务,依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公证服务费,并向申请人出具收费票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八条 公证处为申请人提供公证服务,依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公证服务费,并向申请人出具收费票据。公证员个人不得私自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