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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是指对他人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 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是所有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这四项权利,所有权是物权的基础。法律意义上的“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监视居住的有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监视居住的有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查看全文
监视居住条件适用于生活不能自理者、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扶养人、案件特殊情况或需要监视居住、羁押期满但案件未结需监视居住的情况。...查看全文
监视居住刑诉法中的规定是: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2.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查看全文
监视居住的条件和类型: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婴儿、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及其扶养人、特殊案件需要、羁押期满未办结;类型为住处监视居住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查看全文
监视居住措施需符合逮捕条件,并具备严重疾病、怀孕、抚养人、特殊情况或羁押期满等情形,适用于无法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的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查看全文
公、检、法三机关均可作出监视居住的决定。必须由公安机关执行,所以检察院和法院作出的监视居住的决定,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一、监视居住期限的起算时间如何计算对于“监...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区别1:指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而指定的居所监视是由公安提供的。 区别2: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法...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区别1:指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而指定的居所监视是由公安提供的。区别2: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查看全文
区别1:指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而指定的居所监视是由公安提供的。 区别2: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查看全文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执行方式包括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在指定居所执行。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情况下,也可以在指定居所执行,但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受到人民检...查看全文
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4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监视居住规定的条件:(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监视居住规定的条件:(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查看全文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查看全文
指定监视居住的规定具体如下:1、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羁押期限届满而案件尚未办结、确定有必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2、被采取监视居住人没有固定的住处,或者其属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违反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的处理方式是:被监视居住的行为人违反监视居住所要遵守的规定的,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查看全文
指定监视居住的规定适用于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没有固定住处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人。适用情况包括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以及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关于监视居住的有关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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