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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动自由,通过电子监控等方式进行有效监视。根据条件,患病、怀孕、无法自理的人、特殊案情、尚未办结的案件等情况下,可以采...查看全文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区别:取保候审适用于判处较轻刑罚、有特殊情况或有逃避嫌疑的人;而监视居住适用于有严重疾病、怀孕、无法自理或特殊案件需要的人,且无需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查看全文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是在刑事案件中的两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取保候审适用于符合一定条件的被告人,包括可能判处较轻刑罚、有严重疾病或特殊生理状态等情况。监视居住适用于符合逮捕条件的人员,包括患病、怀孕、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况。申请取保候审...查看全文
监视居住的条件和类型: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婴儿、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及其扶养人、特殊案件需要、羁押期满未办结;类型为住处监视居住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查看全文
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适用于特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处所为嫌疑人的住处或办案机关指定的居所。监视居住在解决案件中起到重要作用,涉及当事人权益和法律处罚。处理此类问题具有难度,若无法有效处理...查看全文
本文介绍了监视居住的适用情况及其限制。监视居住应当在被告人的住处或被告人的指定居所执行,但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若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则应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文章还提到了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并强调了...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监视居住执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查看全文
监视居住应遵守的规则有哪些 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监视居住执行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查看全文
监视居住应遵守的规则有哪些 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查看全文
监视居住执行的规定主要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第74条和第75条,规定了:监视居住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场所一般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如果行为人没有固定住处,或者其涉嫌的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则也可以依法在指定的居...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被监视居住应遵守的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5、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被监视居住应遵守的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5、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遵守规定:不离开居住地、不会见他人、不干扰证人、不破坏证据。违反规定情节严重可逮捕或拘留。执行机关可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方式监督居住规定的遵守,并在侦查期间对通信进行监控。...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区别1:指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而指定的居所监视是由公安提供的。区别2: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区别1:指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而指定的居所监视是由公安提供的。 区别2: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法...查看全文
区别1:指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而指定的居所监视是由公安提供的。 区别2: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查看全文
监视居住是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顺利进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适用于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及其抚养人,以及案件特殊情况下需要采取的情况。羁押期满但案件未办结时也可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查看全文
指定监视居住的地点一般在除场所和专门办案场所之外的地方。临时监视居住场所应考虑办案安全和居所条件,建立固定监视居住场所需协同公安机关争取政府支持,并配备录音录像设备。法律依据为《刑事诉讼法》第75条。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特殊条件...查看全文
监视居住期限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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