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检察院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有:1、审判监督程序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进行再审的程序;2、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只能是特定的机关和人员;3、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是案件的裁判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4、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有特定的时间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
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