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担保数额超出抵押物的,则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应当由债务人偿还,如果债务人没有清偿到期债务,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就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变卖,抵押权人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不足的部分应当由债务人清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_x000D_
【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_x000D_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_x000D_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