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会去买通仲裁员吗
绝大多数仲裁员都奉公守法,不必担心。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担心用人单位贿赂仲裁员,或者用人单位与仲裁员人熟悉关系好而徇私枉法,是很多劳动者的心理状态。一些劳动者把仲裁庭风险告知书看作实在打压,把调解中劝说劳动者适当让步是仲裁员帮用人单位说话。殊不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后,向当事人双方送达风险告知书,是法律法规的规定,既然是告知风险,当然说的都是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在仲裁活动中,调解是必经程序,调解能够达成协议,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上上策,有利于兑现,有利于节省劳动者的时间和精灵,也可以节省司法资源和劳动者的违法成本,调解自然会劝说双方在法律的原则下适当让步,达成妥协。不能说仲裁员中没有徇私枉法的,但只是绝少数,绝大部分仲裁员都是奉公守法,尽职尽责的,只有主张符合法律规定,并有证据支持,是能够得到支持的。更何况除仲裁还有法律途径救济。对仲裁庭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职工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二、劳动仲裁员会被收买吗
劳动争议仲裁员应具备的条件有律师执业满三年的,曾任审判员的。
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曾任审判员的;
(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