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政府卖地给企业之前承认该土地为平地,但后来经测量发现该土地不是平地,导致企业在建设过程中遇到了困难或者损失,涉及到一定的法律问题。
首先,政府在出售土地之前承认土地为平地,但实际经测量发现不是平地,可能存在行政过失或违法行为。企业可以向政府提出索赔或申请赔偿;如果政府对这种错误坦诚并愿意赔偿,可以采取和解方式解决问题。
其次,如果政府未能充分调查土地状况,并在卖地前进行客观、科学的测量,其行为与土地交易相关的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一致,有可能违反了《土地管理法》、《招拍挂办法》等法律法规。此时,企业可以依据合同法、民法等法律,要求政府承担法律责任。
总之,政府在出售土地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充分考虑土地的实际状况,并与企业协商确定交易的具体条件和标准。如果有任何争议或疑虑,可以寻求法律机构或专业人士的咨询及帮助。
低价征地高价卖地合法吗?
低价征地高价卖地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土地征收必须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征地补偿费用应当合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补偿标准。同时,土地征收后的土地用途必须符合规划,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否则将被视为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9修正版)》第五十八条 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由于自然灾害、公共利益或者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需要,需要收回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履行下列程序:
(一)对受影响的农民,进行公告或者发通知书,告知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具体原因、时间、范围以及与之相关的各项政策支持,听取农民意见;
(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照法定程序采取合法有效措施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妥善安置受影响的农民。
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要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作出与土地使用期限相当的安置决定。农民因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产生的损失,由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适当的补偿和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