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货物销售合同的买方、其基本的合同义务是按照合同与公约的规定支付货物的价款和收取货物。(l)支付价款(2)收取货物买方违约的救济方法概括言之,公约所规定的买方违约的救济方法有以下几种:A.实际履行,即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支付货物价款、收取货物或履行其任何其他合同义务;B.卖方可以规定一段合理时限的额外时间,让买方履行其义务;C.宣告合同无效;D.损害赔偿。
国际贸易合同的分类有哪些?
合同以不同的方式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合同制作人分类:卖方制作的,称为“销售合同”;买方制作的,称为“购货合同”。
2、按合同的内容繁简分类:分为销售合同和销售确认书。销售合同内容比较全面,除商品的名称、规格、包装、单价、装运港和目的港、交货期、付款方式、运输标志、商品检验等条件外,还包括有关异议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等条款。销售确认书经过签字后,也具有销售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但它所包括的条款较为简单,一般无检验条款、异议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等条款,属于一种简式合同。此外,买卖双方通过往来函电成交后,如双方均不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可用往来函电作为依据履行双方的义务。
3、按合同中使用的价格术语分类:可分为“FOB合同”、“CIF合同”及货物到达合同等。
国际贸易合同的订立步骤有哪些?
1、询盘
询盘(enqiry),又称询价,是指一方向对方提出关于交易条件的询问。可只询问价格,也可询问其他一项或几项交易条件,直至要求对方发盘,即询问全部交易条件。在实际业务中,多由买方主动发询盘。
2、发盘
发盘(offer),又称发价,在法律上称“要约”,是一方(发盘人-offeror)向对方(受盘人-offeree)提出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照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及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表示。
3、还盘
还盘(conteroffer),又称还价,是受盘人对发盘内容不完全同意而提出修改或变更的表示。还盘既是受盘人对发盘的拒绝,也是受盘人以发盘人的地位所提出的新发盘。一方的发盘经对方还盘以后即失去效力,除非得到原发盘人同意,受盘人不得在还盘后反悔,再接受原发盘。
4、接受
接受(acceptance),在法律上称“承诺”,是买方或卖方同意对方在发盘(包括还盘中的发盘)中提出的交易条件,而愿按此与对方达成交易并订立合同,是一种肯定的表示。一方的发盘经另一方接受,交易即告达成,双方就应分别履行各自承担的合同义务。
综上所述,询盘与还盘不是每笔交易磋商不可缺少的环节,即使受盘人作出还盘,也是对原发盘拒绝的同时又作出一项新发盘。因此,要达成一笔交易,发盘和接受才是交易磋商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两个环节。
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构成一项有效发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受盘人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表明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内容必须十分确定。此外,发盘应于被送达受盘人时方始生效,而构成一项有效的接受则需具备以下条件:由发盘指定的受盘人作出;同意发盘所提出的条件;在发盘规定的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用声明或其他行动表示出来。思想上接受但保持缄默或不行动,不构成接受。
国际贸易中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国际贸易中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有:1、具有两方以上订立合同的当事人;2、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3、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国际贸易中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国际贸易合同的成立,必须符合法律规范,方为有效,即合同必须具备某些法律条件,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当事人之间必须达成协议,这种协议按照自愿和真实的原则通过发盘与接受而达成。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国际贸易中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国际贸易合同的成立,必须符合法律规范,方为有效,即合同必须具备某些法律条件,主要包括:1、合同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进出口双方在法律上必须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2、当事人之间必须达成协议,这种协议按照自愿和真实的原则通过发盘与接受而达成。3、合同必须有对价和合法的约因。4、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任何合同的订立,必须保证不违法及不违背或危害国家的公共政策,否则无效。5、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必须真实。6、合同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根据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的订立,变更或解除,都必须采取书面的形式,这种书面形式不仅包括正式合同或确认书,也包括信件、电报、电传和传真。凡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即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