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消费者投诉如下:
一、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纠纷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行政部门申诉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纠纷的,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二、申请投诉时,消费应采取书面形式,一式两份。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的,可以与商家达成和解,撤回申诉。消费者与经营者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撤回申请,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向法院起诉。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