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费的个税如何计算
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费用扣除: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1、稿酬20000元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20000×(1-20%)×20%×(1-30%)=2240元
2、讲座取得收入4000元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4000-800)×20%=640元
相关知识: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
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看明白了上面的内容大家就知道了在每次讲座之后的收入需要缴纳多少钱的个税,毕竟关系到自己的收入问题,还需要大家做清楚的了解。此外,依法纳税是每个人的义务,我们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执行。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