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DIP分值付费,就是过去曾说过的“大数据DRGs”,基于大数据的病种(Big Data Diagnosis-Intervention Packet, DIP)分值付费。简单来说,就是基于之前按病种付费的基础上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分类组合后进行的分值付费。之前的单病种付费方式病种覆盖范围有限(一旦含有并发症、合并症即采用单病种退出机制),不易推广。而基于大数据的病种组合(DIP)则能很大程度规避掉这种弊端。相对于DRG付费是从西方传入的舶来品, DIP分值付费可以说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医保付费方式。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 第十四条 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办法,健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协商谈判机制,促进医疗机构集体协商,科学制定总额预算,与医疗质量、协议履行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大力推进大数据应用,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探索医疗服务与药品分开支付。适应医疗服务模式发展创新,完善医保基金支付方式和结算管理机制。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有条件的地区可按协议约定向医疗机构预付部分医保资金,缓解其资金运行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