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1、土地出资是使用权出资,而不是所有权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国有土地,而且经过有偿出让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未设权利负担4、交付使用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过户登记,两项义务不可分割,否则股东没有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