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 管制 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判处 拘役 的犯罪分子参加劳动,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而判处 有期徒刑 和 无期徒刑 的,劳动改造是没有报酬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