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新购房办理房产证的资料全部不见了没有关系,房管局和开发商都有备案合同,其它资料可以找房产证经办人(部分为物业,部分为开发商)补办,身份证明可以找户籍科或公安局进行办理。办理房产证需要的资料有:1、业主的身份证原件;2、房产的预售合同原件;3、购房发票原件;4、房屋交接书原件;5、维修基金发票原件;6、购房契税发票原件;7、户口本(户籍证明);8、贷款合同(适时)原件作校验用,复印件作为办理资料。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第五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房屋登记簿。 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房屋登记机构管理。
第六条 房屋登记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从事房屋登记审核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登记上岗证书,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