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工资不多但是老板不给,该怎么去处理
老板拖欠工资不发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一致的,按约定支付工资;
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督保障部门投诉,由劳动监督保障部门介入处理;
3、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利益;
4、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公司拖欠工资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1、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牌、工服等;
2、劳动者的工资数额以及工资发放时间,如:工资条、工资卡、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
3、单位若是采取现金支付的,会有签字领取记录或者是相应的收据,可以让单位举证确实领取了工资;
4、证人证言,如:同事或者是其他相关知情人员的证言;
5、其他一切可以证明单位没有发工资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按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