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个人所得税额:以每月收入额减除免税的应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等项目,再减去允许扣除费用5000元(外籍人员按4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公式:工资纳税金额=(工资所得-五险一金-专项扣除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第二项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