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国家公职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一)国家公务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法律依据:国务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2款: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自2007年6月1日以后执行)
(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法律依据:国务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2款: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该条例第54条: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自2007年6月1日以后执行)
(三)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法律依据:人事部监察部《关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分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根据所在事业单位的性质分为六类:
1、单位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单位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3、单位不是具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4、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