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公务员法》和《国家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犯罪被判刑的国家公职人员将取消其享受国家提供的养老保险待遇。在判决生效后,其原有的养老保险权益将全部消失,不再享受国家提供的养老保险待遇。但是,如果公职人员判刑前已经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5年并符合领取退休金的条件,则可以申请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此外,公职人员还可以申请参加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的补充养老保险,以补充其失去的养老保险待遇。需要注意的是,公职人员在从事公职期间,其养老保险基数较高,所支付的养老保险费用相应也比普通职工更高。因此,被取消养老保险待遇后,需要及时申请社会保险或补充养老保险,以维护其养老保障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