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单位车辆提交《营业执照》,以及加盖公章的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个人车辆提交身份证,外地身份证同时提交有效居住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号牌两块;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外地身份证同时提交有效居住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