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抵押登记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五、属于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需提交包含解除抵押内容的人民法院出具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第二十二条 已办理转出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办结转出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入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档案;
(四)申请办理转入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
(五)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