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条例》及柳州市有关规定,柳州市失业金领取条件主要包括:一、符合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要求;二、能够提供失业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保机构报告失业;三、在本市居住且在劳动力市场上寻找工作;四、签订就业协议并按期参加职业培训。另外,如果失业人员参加自主创业并成功,也可以获得失业金。失业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当地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方法是将上一年度当地月平均工资(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及津贴等)乘以50%再除以12。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失业人员来说,只有满足以上全部条件才能申请领取失业金,并且在领取期限内,每月都需要向社保机构报告就业情况。
【法律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二)提供失业证明并按规定时间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三)本市居住,并在劳动力市场上积极寻找工作;(四)签订就业协议并参加职业培训。自主创业成功或者因公司、企业破产或者解散等原因退出工作的人员,在失业期内产生的生活困难,也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