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柴油是易燃物品,故是危险化学品。另外,2015年5月1日起实施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提到,按规定闪点小于60°C的为危险化学品,并将柴油列入其中。因此,关于涉及到柴油的生产、储存、经营和使用等一系列问题时,应妥善处置。
【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