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转贷借款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贷款受理、审核、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转贷借款人筹资提前还清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撤销原银行贷款的住房抵押登记,并重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省中心收存《房屋他项权证》及自筹资金偿还商业银行贷款的还清凭证;发放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