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本月销项税额-本月进项税额
本月销项税额=本月的销售额÷[1+0.16(或1.11)]x17%(或11%)
本月进项税额为本月取得并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取得的运费发票x7%,取得的农业生产者农产品发票或收购发票上开具的金额x13%。
2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本月取得的销售收入÷(1+0.03)x3%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