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有法律规定对婴儿处于哺乳期的妇女不能拘留。《看守所条例》第十条规定,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但是对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不予收押。
法律依据:《看守所条例》第十条_x000D_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_x000D_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_x000D_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_x000D_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