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古城的车辆实行通行证制度和登记报备制度,古城内符合条件的实际居民车辆可办理通行证。
平遥古城车辆通行证和登记报备制度规定(试 行)
平遥古城内道路街巷狭窄,游客流量剧增,为缓解古城内交通压力,确保广大居民、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交通秩序畅通,改善古城旅游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经旅游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进出古城的车辆实行通行证制度和登记报备制度,现将有关制度规定如下:
一、通行证办理范围及条件
(一)、古城内符合条件的实际居民车辆可办理通行证。实际居民即:该居民户籍在古城内,且在古城内实际居住;该居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上登记车辆所有人;该居民在城内有属于自己或直系亲属的房产或该居民租赁平遥房辉公司的房屋;古城居民可办理通行证的车辆为核载人数小于或等于7座的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载货汽车;古城内居住有年老体弱或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子女在古城外居住的,需要子女进城照顾其生活的;或者老人有疾病,需要子女经常带其出入古城治疗的,可以为其子女办理一张通行证以方便照顾老人;
(二)、军车、司法、消防、押运、救护等特别标志车辆进出古城无需办理通行证;
(三)、电力、水务、环卫、城建、园林、市政、供暖、供气、通讯等进入古城内进行日常维护、保洁、维修、修缮的车辆可办理通行证;
(四)、古城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可办理通行证;
(五)、古城内的上年度纳税超30万元的公司,鉴于其对国家税收的贡献,可以适当为其公务车辆和每天进出古城的公司重要主管人员的车辆办理通行证;
(六)、古城内经政府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作业、运输车辆可办理临时通行证。
二、需要登记报备的范围及条件(不需要办理通行证的)
(一)、遇抢险、救灾、救护等紧急情况,车辆无需办理通行证,但应当在48小时内向古城旅游警察大队报备;
(二)、古城内居民办理婚、丧等事宜,需要车辆进城的,可提前三日到古城旅游警察大队报备;古城内居民办理搬家等特殊事务,可以在严格控制车辆数量的基础上酌情给予车辆报备;
(三)、古城外居民需带古城内父母(年老体弱且行走不便或残疾行走不便)出城办理就医等特殊事务,可提前向古城旅游警察大队报备,但遇紧急情况可先进城办事,后在24小时内携相关手续向古城旅游警察大队报备;
(四)、古城内的商铺、宾馆、客栈偶尔办理搬家、以及因维修、运营、安全等特殊事务确需车辆运送物资的,可以酌情给予报备;
(五)、古城内的企业、公司因生产需要确需运送生产材料或在运营的过程中需要有部门检查等特殊事务,可以为运送生产材料的车辆和特殊事务的车辆办理报备;
(六)、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所属职能部门、行政事业性单位、各人民团体及其他部门因举办活动或因工作需要进城的可以报备。
(七)、其他需要办理的特殊事务的。
三、通行证限制性规定
(一)、古城内的宾馆、客栈或商铺的经营者,禁止办理通行证(但是该经营者是古城内的实际居民的除外);古城居民一人名下办理的通行证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辆;属前款括号中特殊情况的或租赁房辉公司的只能办理1辆;
(二)、出租车、轻型以上货车及7座(不含)以上客车禁止办理通行证;
(三)、办理了通行证的古城居民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古城旅游警察大队有权取消其通行证:
1、不服从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
2、不遵守古城保护规定以及其他管理规定的;
3、车辆用作古城内宾馆、客栈、商铺运送客人或货物的;
4、将车辆出租、转借给古城内宾馆、客栈、商铺运送客人或货物使用的。
四、平遥古城车辆通行证和登记报备制度规定从即日起试行,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平遥县旅游秩序整治规范领导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