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1、参保人持所需资料到社区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2、社区将资料上报到镇保障所、区居险中心审核,录入参保信息,填写发放缴费证;
3、为参保人下发代扣代缴银行卡,参保人到银行存入保费;
4、区居险中心反馈并核对缴费、扣款情况。
参保方式:
年满60周岁的人员:
不用缴费,即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也可以选择一次性缴纳一定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后,按规定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年满4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
应按规定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在其达到60周岁时,如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则应按规定继续缴费,直至缴费满15年,继续缴费期间享受政府补贴。缴费至65周岁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保险费后,按月享受养老金,但一次性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另外,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统筹地区政府按最低缴费档次即10元每月为其缴纳全部养老保险费,最多不超过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