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就业的当月已经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停止为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停发的起始时间为您重新就业的当月。如果您重新就业的当月一方面在领取失业保险金,而另一方面又由重新就业的单位缴纳了社会保险费,需要您及时将当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以及由失业保险基金为您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保费退还到失业保险基金,具体手续请您到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办理。
失业金停止领取流程
新入职用人单位单位给你缴纳社保,直接通过失业证,在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即可。失业金的领取自动停止。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业怎么领取失业金
1、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2、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一)本人身份证明;(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三)失业登记;(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怎么领取失业金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六条,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七条,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一)本人身份证明;(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三)失业登记;(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失业金怎么领取手续
失业金领取办理流程,首先到劳动部门办理失业登记,需要解除合同证明(注明是单位解除的)原件还有《就业失业手册》,填写失业登记表,之后拿《就业失业手册》再到社保部门将合同原件和社保手册《就业失业手册》等个人档案资料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怎么领取?
失业金领取是有四个流程的:第一个,是公司办理了解聘的报备;第二个,是公司向社保局递交解聘通知书以及失业证明档案材料,失业登记表等材料;第三个,失业人员被解雇之后进行失业登记;第四个,市社保局审查之后通过,领取失业金。那么我们要注意一下领取失业金的前提,它必须要符合失业金领取的条件。失业金领取的条件有三个:第一个,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第二个,案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第三个,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那么失业人员如果要领取失业金的标准是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之间。并且会受累计缴费时间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