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服刑,女方要求离婚的,只要去女方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就可以,如果外出打工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是一个地方,可以去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去服刑监狱当地的法院起诉离婚。除了对服刑人提出离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死亡的人提出诉讼,同样适用原告住所地的管辖权原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特别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