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1、基本住房补贴。无房和住房不达标职工的每平方米基本住房补贴额为:经成都县以上人民政府审定的每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除以2,与每平方米职工个人平均负担额之差。职工平均负担额按1997年本级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除以60平方米计算。2、工龄住房补贴。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并且符合享受基本住房补贴条件的职工,可计付工龄住房补贴。工龄住房补贴额的计算方法是,成都原房改政策的工龄折扣、受补贴职工1995年12月31日前的工龄(年)与应补贴面积之积。工龄住房补贴与基本住房补贴一并发放。3、实行货币化分房后,每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房价中,扣除国家和成都单位配给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平均负担额不得低于按房改成本价售房时的个人负担额,并且不得低于房价的28%。当地职工个人平均负担比例低于28%的,按28%的个人负担比例计算当地住房补贴标准。
事业单位住房补贴
国家对于享受住房补贴的相关规定:1、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个人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3、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4、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政策规定是什么
国家对于享受住房补贴的相关规定:1、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个人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3、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4、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事业单位的丧葬费标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在职和退休(职)人员死亡后,按照20个月本人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职)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离休人员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离休费。
事业单位取暖费发放标准
事业单位职工取暖费发放范围为威海市市区范围内的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群众团体及事业单位的已婚在职职工(含30周岁以上的单身职工)和离退休职工。执行标准为:正厅级1800元,副厅级1650元,正处级1450元,副处级1350元,正科级1250元,副科级1200元,科员及办事员1100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1450元,副高级1350元,中级1250元,初级1100元。未婚的、不符合发放补贴条件的职工每人每年发放24元的冬季取暖费。
事业单位五险一金标准
事业单位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如下: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0%,个人缴费费率为8%;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2%;3、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个人不缴费;4、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8%,个人不缴费;5、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1%;6、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各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