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保护制度是指既定产权关系和产权规则结合而成的且能对产权关系实现有效的组合、调节和保护的制度安排。产权制度的最主要功能在于降低交易费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根据《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规定,要坚持平等保护,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途径
企业可以进行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2、设置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是什么?
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根据《专利法》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著作权许可实质是什么?
法定许可指法律规定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使用其已经发表的作品。
法定许可使用应具备以下条件:
1、法定许可使用只限于著作权法的直接、明确的范围内,不能任意扩大。
2、法定许可使用只限于已经发表的作品。
3、法定许可使用必须以著作权人没有声明为前提。
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是什么
实质审查,是指国家专利局对申请专利的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实质性内容所作的审查。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
年内,国家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不需要提供实物,一般也不需要到现场,但会给发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存在的问题,就要对通知书的内容进行答辩。
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范围是什么?
发明专利实质审查程序:
(1)
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审查员认为该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审查员发出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分案通知书或提交资料通知书等)
和申请人的答复可能反复多次,直到申请被授予专利权、被驳回、被撤回或者被视为撤回。
(2)对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或者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修改后消除了原有缺陷的专利申请,审查员应当发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通知书。
(3)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后,仍然存在通知书中指出过的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所列情形的缺陷的,审查员应当予以驳回。
(4)申请人无正当理由对审查意见通知书、分案通知书或者提交资料通知书等逾期不答复的,审查员应当发出申请被视为撤回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