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正科待遇,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对应的公务员级别是16至22级,是警员的一种,主要负责警区内民警的教育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民警察队伍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增强人民警察的责任心、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有利于人民警察的指挥、管理和执行职务,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 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标志和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
第五条 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对警衔低的人民警察,警衔高的为上级。当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在职务上隶属于警衔低的人民警察时,职务高的为上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