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单位用地转让的程序是: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2、审查;3、现场勘察;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5、填写转让审批表;6、审批;7、交纳有关税费;8、登记编号;9、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