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误工费的开始时间是受害人遭受事故的那一天,如果持续误工的,应当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根据出具的证明来确定具体的误工时间。因为伤害的程度大小不同,因此误工时间也有所区别。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_x000D_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_x000D_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_x000D_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_x000D_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