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扣百分之20合法吗
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肯定是不合法的,但如果在劳动者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扣发劳动者工资,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根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因此,如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员工的工资,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如用人单位仍不肯支付,员工可以向有关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及赔偿金。当然员工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判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经济补偿、赔偿金。
员工常常会担心自己的举报或提起仲裁会使自己面临一些风险,例如用人单位可能对自己产生不良的印象,甚至可能想办法将自己解雇。应该说所有的维权行为都会面临一些风险,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明确自己的权益,并留意搜集各种证据,包括证明自己在此用人单位工作过,以及该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员工的工资的事实等等,以便自己在劳动争议中获得有利地位。
三、工资主要包括哪些部分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
工资支付的项目,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工资支付的时间和要求:我国工资支付的法律规章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工资应当按月支付,是指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实行小时工资制和周工资制的人员,工资也可以按日或周发放。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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