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 、坐月子期间合同到期怎么办
女职工在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的,顺延至哺乳期结束,用人单位在此期间终止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2、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3、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5、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如果“三期”女职工的现工作岗位对其身体有害,用人单位应与女职工协商将其调到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岗位,但是,不得以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薪。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到期,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是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