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原来车辆没挂牌时出了事故是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也可赔。2、自家车撞自家人的,可以获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的,保险人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新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在商业车险条款责任免除中,将三者险中“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列入承保范围,也就是说开车撞了自家人也列入了承保范围。3、意外导致车上人员撞伤的,可获赔偿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和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导致的车损也可以获得赔偿。4、“高保低赔”问题得到调整原来的高保低赔,即是投保车辆无论过了多少年,投保时都要按照新车购置价来缴纳保费,而在赔付时却只按比例进行理赔,但是在改革后,保费的确定就与新车购置价脱节了。比如新车一台价格是5万元,投保5万元,两年后按照折旧价格投保,不再是5万元。风险是和交警违章记直接联系,车子违章越多,次年保费就会越多。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五条 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未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第六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在审批保险费率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