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时候我们需要用到常住户口证明,那么应该在什么地方进行办理?常住户口证明有什么作用,什么情况下我们才属于这个地方的常住户口?
一、常住户口证明怎么办理
开具常住户口证明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者暂住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二、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组成
1、户口登记制度。规定城市和农村人口实行常注暂注出生、死亡、迁入、迁出、变更等7项内容的户口登记制度。
2、户口迁移制度。我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后,应将户口迁移到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
3、居民身份证制度。为16周岁以上的公民颁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公民可自愿申领身份证。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我们生下来都是有户口的,我们的户口也就是我们的出生地,一般是我们父亲的户口所在地,如果我们在这个地方有户口长达一年,那么就属于这个地方的常住户口,常住户口证明需要在当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